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
1.会员资格。只有取得会员资格才能进入期货交易所场内交易。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出资者也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享有直接进场进行期货交易的权利。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获取方式有多种,主要是:以交易所创办发起人的身份加入,接受发起人的资格转让加入,接受期货交易所其他会员的资格转让加入和依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加入。
2.会员构成。世界各地交易所的会员构成分类不尽相同,有自然人会员与法人会员、全权会员与专业会员、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等。
2.会员构成。世界各地交易所的会员构成分类不尽相同,有自然人会员与法人会员、全权会员与专业会员、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等。
3.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交易所会员的基本权利包括: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申诉权;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等。会员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期货交易所的章程、业务规则及有关决定;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接受期货交易所业务监管等。
4.组织架构。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管理部门。其中,会员大会由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全体会员组成,它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议。按照国际惯例,理事会由交易所全体会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一般由理事长提议,经理事会同意设立。专业委员会一般包括:
(1)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入会申请,并调查其真实性及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个人品质和商业信誉。
(2)交易规则委员会。负责起草交易规则,并按理事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
(3)交易行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会员的市场交易行为,使会员的交易行为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而且还要符合交易所内部有关交易规则和纪律要求,以保证期货交易正常进行。
(4)合约规范委员会。负责审查现有合约并向理事会提出有关合约修改的意见。
(1)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入会申请,并调查其真实性及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个人品质和商业信誉。
(2)交易规则委员会。负责起草交易规则,并按理事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
(3)交易行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会员的市场交易行为,使会员的交易行为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而且还要符合交易所内部有关交易规则和纪律要求,以保证期货交易正常进行。
(4)合约规范委员会。负责审查现有合约并向理事会提出有关合约修改的意见。
(5)新品种委员会。负责对本交易所有发展前途的新品种期货合约及其可行性进行研究。负责准备和起草拟发展的新品种期货合约的论证报告及其他必要文件,以便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6)业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所有与交易活动有关的问题,调查、审查和解决交易期间以及以后发现的有关问题。
(7)仲裁委员会。负责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会员之间、非会员与会员之间以及交
(6)业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所有与交易活动有关的问题,调查、审查和解决交易期间以及以后发现的有关问题。
(7)仲裁委员会。负责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会员之间、非会员与会员之间以及交
易所内部纠纷及申诉。总经理是负责期货交易所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所根据工作职能需要设置相关业务部门,一般包括交易、交割、研究发展、市场开发、财务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