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是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盈利来自通过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而收取的各种费用。
1.会员资格。与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类似,在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必须获得会员资格。
2.组织架构。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一般下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他们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其中,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就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常设机构,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上述监督职能的机构设置,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大陆法系中一般设立监事会,不设独立董事;在欧美法系中一般设立独立董事,而并不设立监事会。
2.组织架构。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一般下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他们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其中,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就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常设机构,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上述监督职能的机构设置,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大陆法系中一般设立监事会,不设独立董事;在欧美法系中一般设立独立董事,而并不设立监事会。
总经理是负责期货交易所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他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还设有一些专业委员会和业务部门,由于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基本相同,本书不再赘述。